作者:王方银
民间借贷纠纷,是现实社会中最常见的一类纠纷,可以说是非常多的。日常生活中,亲人之间、朋友之间、恋人之间等,会因为资金周转、消费、创业等各种原因发生借贷行为,也会因为人品、资金困难等原因,逾期还款、拒不还款、消失不见、联系不上。出借人不得已起诉至法院。诉讼过程中,也经常出现没有借款人的身份信息、没有地址、电话号码为空号无法联系等各种困难,最终导致讼累,诉讼成本增加,而出借的资金还不一定能够追回。
所以,在不能避免出借资金的情况下,做好书面约定,就显得非常重要,其目的就在于防范风险,避免额外的损失。为此,小编在此展示一份借条模板供参考。
借 条
为 ,今通过银行转账向 借到人民币 元(大写: 元整),月利率 %,于 年 月 日到期还本付息,逾期未还,则按月利率 %计付逾期利息。
任何一方(借款人、债务人)违约,守约方(出借人、债权人)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、诉讼费、保全费、交通费、差旅费、鉴定费等)均由违约方承担。
身份证载明的双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、对账单、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,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,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、邮寄送达的,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。
借款人:
身份证号码:
借款人地址:
年 月 日
附: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
(完)
从这份模板的内容分析,明确约定了借款的方式、金额、利息、还款日期、违约责任、借款人的身份信息、通讯地址等。特别是其中约定的,任何一方违约,由违约方承担非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,这里面尤其是律师费,可以大大的减少诉讼成本。
在借款人消失不见、无法联系的情况下,有约定的通讯地址,非常便利于催款,尤其是便利于诉讼中法院传票的送达,无需再通过公告方式送达,节省时间成本、公告费用。